106年中華盃全國國民小學撞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下載

106年中華盃全國國民小學撞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
一、比賽宗旨:推展國民小學校際撞球運動風氣,促進體育交流,提升技術水準、培育基層撞球運動人才。
二、指導單位:屏東縣體育會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撞球推廣協會
四、承辦單位:屏東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
五、協辦單位:立法委員許智傑服務處、屏東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、球星飛鏢撞球休閒館
六、贊助單位:中信金控台灣人壽第三區域中心
七、比賽項目:花式撞球9號球。
八、比賽組別:(1)國小男子個人賽、(2)國小女子個人賽。
九、比賽日期:106年7月2日(星期日),上午8:30報到、9:00比賽。
十、比賽地點:球星飛鏢撞球休閒館,地址:屏東縣屏東市自立路180號,電話:(08)721-1911。
十一、比賽用球:CYCLOP獨眼巨人比賽球
十二、參賽資格:
(一)學籍規定:限全國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在學學生者均可參加。
(二)105學年度國小6年級畢業生不得參賽。
(三)參賽規定:
(1)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,不得跨校組隊。
(2)個人賽每校不限人數報名參加。
十三、報名方式:自即日起至106年6月26日截止,
報名資訊請至:http://ptbc2015.pixnet.net/blog網站查詢。
(1)採網路報名。
(2)請至BeClass網站「106年中華盃全國國民小學撞球錦標賽_報名系統」,網址:https://goo.gl/nRLstk填寫報名表完成即可。
(3)洽詢電話:0933331101理事長洪國峻先生。
(4)參賽選手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學校證明以便大會查驗,否則以資格不符裁定棄權論處。
(5)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,所填報名表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,僅供本賽事 相關用途使用。
十四、報名費用:免費,主辦單位贈送參加選手螢光撞球鑰匙圈乙個、礦泉水乙瓶、午餐餐盒乙份。
十五、競賽辦法:
(1)預賽採分組雙敗淘汰賽制,取分組前4名晉級決賽(依人數多寡調整)。
(2)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制。
(3)規定局數:男子搶2局;女子搶2局。
(4)開球方式採比球方式決定開球方,每局採勝方衝球。
(5)選手須使用大會排球紙,比賽途中不得中斷使用三角框排球。
(6)排球方式由選手自排,由大會裁判員檢視,檢視完成後選手不得異議。
(7)比賽中選手得分後須立即計分,未計分衝球後,前局得分則不予計算。
(8)比賽中選手有爭議球時,請先暫停出桿並立即向裁判申請判決,以免產生爭議球。
十六、競賽規則:採用世界花式撞球協會(WPA) 最新9號球規則。
十七、獎    勵:(1)各組前3名頒發獎盃乙座。(2)各組前8名頒發獎狀乙紙。
十八、申    訴:
(1)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,應於該項目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,以書面提出申請,不得以口頭提出,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,不予受理。
(2)書面申訴書應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,向審判委員會或裁判長正式提出,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,如經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 
時,得沒收其保證金。
十九、比賽爭議判定:(1)規則有明文規定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。(2)規則無明文規定者,由審判委員會判決之,其判為最終判決。
二十、罰則:
(1)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,經查證屬實者,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的名次,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盃、獎狀,由並下一名遞補。
(2)參賽隊職隊員於比賽期間,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,如對裁判員有不當行為、延誤比賽、妨礙比賽,由審判委員當場給予職隊員停賽處分。
(3)參賽選手未依規定時間內(唱名3次)出場比賽,該場比賽將以棄權論處。
(4)參賽選手須攜帶學生證明,以供大會查驗,否則以資格不符論處。
(5)參賽選手服裝規定:須穿著有領上衣服裝或各校體育運動服裝(上衣為準)或撞球隊服,並著長褲、皮鞋或運動鞋,不得著短褲或涼鞋、拖鞋等。
服裝不符規定者,予以限時20分鐘改善,屆時仍無法改善者不得出場比賽。
二十一、競賽管理:
(1)由本會負責各項競賽技術工作。(2)審判委員、裁判員由本會聘請之。
二十二、領隊會議暨賽程抽籤:
(1)預賽賽程抽籤訂於106年6月27日下午17時假本會會址(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173巷1號)舉行錄影抽籤,不另行通知,逾時未到者,視同同意會議之決議,賽程抽籤亦由主辦單位代抽,不得異議。抽籤結果於公告於本會網站。
(2)各組預賽賽程完成後隨即於現場進行公開抽籤,未到者則視同同意抽籤由
主辦單位公開代抽及抽籤結果,不得異議。
二十三、保險相關事宜:本比賽舉辦期間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由主辦單位負責辦理,各參賽隊伍與個人請務必自行辦理其他必要之保險事宜。
二十四、本競賽帶隊教師、指導教練、參賽選手、裁判員、工作人員,得依大會秩序冊所列名單准予公假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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