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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度中華盃國民中小學撞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下載

107年度中華盃國民中小學撞球錦標賽競賽規程
一、比賽宗旨:推展國中、國小校際撞球運動風氣,促進體育交流,提升技術水準、培育基層撞球運動人才。
二、指導單位: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
三、主辦單位:屏東縣體育會
四、承辦單位:屏東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
五、比賽項目:花式撞球9號球。
六、比賽組別:(1)國中男子個人賽、(2)國中女子個人賽、(3)國小男子個人賽、(4)國小女子個人賽。
七、比賽日期:國中組107年8月25日(星期六),國小組107年8月26日(星期日)。
八、檢錄時間:上午8:30報到檢錄、9:00比賽。
九、比賽地點:球星撞球休閒館,地址:屏東縣屏東市自立路180號。
十、比賽用球:CYCLOP花式比賽球。
十一、參賽資格:
(一)學籍規定:各縣市公私立國中、國小學在學學生。
(二)106學年度國小6年級畢業生不得參加國小組,可報名國中組,由就讀學校開立就讀證明。
(三)參賽規定:
(1)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,不得跨校組隊。
(2)個人賽每校不限人數報名參加。
十二、    報名方式:自即日起至107年8月17日截止,
報名資訊請至:屏東縣體育會網站http://www.ptcsa.org查詢。
(1)採網路報名。
(2)洽詢電話:0933331101撞球委員會總幹事 洪國峻。
(3)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就讀證明以供查驗,否則以資格不符裁定棄權論處。
(4)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,所填報名表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,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。
十三、報名費用:每人200元,承辦單位提供礦泉水、午餐,報名費用請於報到後繳交,未繳交者視同放棄比賽。
十四、競賽辦法:
(1)預賽採分組雙敗淘汰賽制,取分組前4名晉級決賽(依人數多寡調整)。
(2)決賽採單敗淘汰賽制。
(3)規定局數:國中男子搶4局,國中女子搶3局,國小組一律搶2局。
(4)開球方式採比球方式決定開球方,每局採勝方衝球。
(5)排球一律使用大會排球紙、由選手自排,由大會裁判員檢視,檢視完成後選手不得異議。
(6)比賽中選手得分後須立即計分,未計分衝球後,前局得分則不予計算。
(7)比賽中選手有爭議球時,請先暫停出桿並立即向裁判申請判決,以免    產生爭議球。
(8)比賽時間規定:每場比賽不限時間,惟比賽超過40分鐘,大會派員至比賽球檯,採40秒計時出桿,且不得申請延長計時、暫停。
十五、競賽規則:採用世界花式撞球協會(WPA) 最新9號球規則。
十六、    獎    勵:
 (1)各組前3名頒發獎盃、獎狀。(2)各組第5名(4名並列)頒發獎狀乙紙。
十七、申    訴:
(1)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,應於該項目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,以書面提出申
請,不得以口頭提出,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,不予受理。
(2)書面申訴書應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,向審判委員會或裁判長正式提出,
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,如經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 
時,得沒收其保證金。
十八、比賽爭議判定:
(1)規則有明文規定者,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。
(2)規則無明文規定者,由審判委員會判決之,其判為最終判決。
十九、    罰則:
(1)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,經查證屬實者,取消其參賽
資格及已得或應得的名次,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盃、獎狀,由並下一名遞補。
(2)參賽隊職隊員於比賽期間,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,如對裁判員有不當 
行為、延誤比賽、妨礙比賽,由審判委員當場給予職隊員停賽處分。
(3)參賽選手未依規定時間內(唱名3次)出場比賽,該場比賽將以棄權論處。
(4)參賽選手須攜帶學生證明,以供大會查驗,否則以資格不符論處。
(5)參賽選手服裝規定:須穿著有領上衣服裝或各校體育運動服裝(上衣為準)
或撞球隊服,並著長褲、皮鞋或運動鞋,不得著短褲或涼鞋、拖鞋等。
服裝不符規定者,予以限時10分鐘改善,屆時仍無法改善者不得出場比
賽。
二十、競賽管理:
(1)由本會負責各項競賽技術工作。(2)審判委員、裁判員由本會聘請之。
二十一、賽程抽籤:
(1)預賽賽程抽籤訂於107年8月19日下午17時假本會會址舉行錄影抽籤。抽籤結果於公告於本會網站。
(2)各組預賽賽程完成後隨即於現場進行公開抽籤,未到者則視同同意抽籤由
主辦單位公開代抽及抽籤結果,不得異議。
二十二、保險相關事宜:本比賽舉辦期間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由主辦單位負責
  辦理,各參賽隊伍與個人請務必自行辦理其他必要之保險事宜。
二十三、本競賽帶隊教師、指導教練、參賽選手、裁判員、工作人員,得依大會秩序冊所列名單准予公假辦理。
二十四、本競賽由本會呈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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